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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作者:     日期:2023-06-16 14:09     浏览量:

近日,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文件《陕西省民宗委关于命名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陕民宗发〔2023〕53号),我校被命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本次评选经逐级推荐,严格评选,省民宗委决定命省21个地方和单位为第三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并希望被命名的地方和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积极探索好经验好做法,凝心聚力争取更大成绩,促进创建工作提质扩面增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陕西篇章凝聚人心、贡献力量。

我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历史使命,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铸魂育人事业,将民族团结工作融入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梦桃精神”融入学生价值引领全过程,高质量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促进各民族师生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通过多年实践探索,学校构建起一条主线引领,五个体系支撑,四项教育筑魂的少数民族教育管理服务新格局,不断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抓住一条主线,形成“五项体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形成强化领导体系、完善制度体系、打造保障体系、丰富培训体系、搭建理论研究体系“五项体系”。

抓好“四项教育”,凝心聚力铸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安全法治教育和诚信感恩教育,在凝聚政治共识、培育有为青年、弘扬“梦桃精神”等方面工作持续发力,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优化服务管理,营造团结氛围。织密管理网格,建立起学生专属信息库,形成校家协同共育机制。搭建交流平台,多次举办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共同庆祝民族节日等活动,与少数民族学生结对子、交朋友、话家常,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坚持深耕细作,聚焦学生个性化服务,多措并举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

深化同心实践,促进沟通交融。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师生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祖国在各族人民共同奋斗下发生的巨大变化,培养学校各族学生爱国爱党爱校的情怀,展现上进的昂扬风貌。

今后,学校将继续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指示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要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既需要加强政策、制度等顶层设计,还需在“看得见、摸得着”“润物细无声”的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以增进共同性为方向,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亮点,高质量推动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撰稿:龚亮 审稿:巩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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